GB 2811-2007是中国曾经的国家标准,标题为《安全帽》(Safety Helmets),它规定了安全帽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标志使用等方面的规定。该标准适用于工作中通常使用的安全帽,附加的特殊技术性能仅适用于相应的特殊场所。
范围
适用于工作中通常使用的安全帽。
特殊技术性能仅适用于相应的特殊场所。
不适用于大盖帽、布帽、摩托头盔、防暴头盔、运动头盔、草帽、普通棉帽、军事装备等。
材料
安全帽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老化性能。
材料不得含有毒、有害或引起皮肤过敏等人体伤害的成分。
重量和尺寸
普通安全帽的重量通常不超过400克。
防寒安全帽的重量不超过600克。
帽壳内部尺寸、帽舌、帽沿和佩戴高度等都有具体的规定。
冲击和穿刺性能
安全帽应能承受一定的冲击力和穿刺力。
冲击测试后,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
穿刺测试后,钢锥不得接触头模表面。
其他要求
帽箍应根据适用头围尺寸进行调整。
系带应采用软质纺织物,宽度不小于10毫米,直径不小于5毫米。
安全帽应配有附件时,应保证佩戴时的稳定性,不影响正常防护功能。
标志和使用
安全帽上应有明显的标识,包括制造商、型号、生产日期、使用期限等。
安全帽在使用期内应定期检查,确保其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GB 2811-2007已经于2020年7月1日废止,最新版本为GB 281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