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资料的编制是一个系统而细致的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要求。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和注意事项:
前期准备工作
在工程施工初期,应建立完善的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办法,并制定统一的编制要求和细则,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
工程施工单位应收集齐全所有相关的施工记录、试验报告、材料合格证明等文件,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分类和整理。
技术资料填写与审核
所有技术资料的表格应参照规范规定的内容或技术要求制定,不得擅自变动。
档案资料内容的填写和签字应使用黑色碳素墨水,不得使用圆珠笔、复写纸和复印。施工用表应使用印刷件或打印机直接打印,不得使用复印表格。
技术资料应字迹清楚、图形规整、尺寸齐全、数据完整准确、公章清晰、签名齐全,不得涂改。
检测试验单位必须是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认定的试验单位,取样和送检过程应严格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工程概况表、工程竣工总结、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
竣工资料应包含工程相关的所有资料,如送审资料、施工记录、验收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等。
竣工结算资料
竣工结算资料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计划任务书及批复、征地拆迁等审批文件、工程竣工总结、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
竣工结算方式有预算结算、承包总价结算、平方米造价包干、工程量清单结算等几种类型,具体编制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整理与归档
竣工资料应分类科学、组卷合理、装订整齐美观,便于查阅利用。道路、排水、单体建筑、设备安装、管线、绿化等工程应按单位工程分别组卷。项目工程中有分包的,由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所分包工程档案资料,交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负责汇集整理归档。
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后,应移交城厢镇项目办竣工资料一套、送审资料一套,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后期管理与维护
竣工资料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和宁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制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4/266-2010的要求进行整编。
竣工资料应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确保其与实际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相符。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竣工资料的编制质量,使其符合规范要求,便于后续的工程验收、审计和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