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搭设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础要求
脚手架基础必须坚实、平整,有足够的承载能力,防止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不均匀沉降。
搭建在回填土上时,要分层夯实,达到设计要求的密实度。
当脚手架搭设在楼面等结构上时,应对楼面等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确保其能够承受脚手架的重量。
材质要求
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的Q235普通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无裂缝、结疤等缺陷。
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作,质量和性能应符合标准,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立杆要求
立杆底部应设置垫板或底座,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
立杆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纵向间距不大于2m,横向间距在1-1.2m之间。立杆必须垂直,允许偏差不大于高度的1/300。
横杆要求
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横向水平杆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0mm。
剪刀撑要求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
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
连墙件要求
连墙件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连墙件必须和建筑物相连接,保证其承载能力。
脚手板和防护栏杆
脚手架外侧、斜道、平台设置1.05米防护栏。铺设竹排或木板时,两头必须绑扎牢固,严禁不绑扎就投入使用。
其他要求
脚手架负载不得超过270kg/m²,经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应经常检查与维护。
钢管立柱应设置金属底座,对地质松软基础应垫木板或设扫地杆。
脚手架两端、转角处及每隔6-7根立柱应设尖刀撑与支杆,高度在7米以上无法设支杆时,竖向每隔4米,横向每隔7米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
在通道与扶梯处脚手架横杆应加高加固,不能阻碍通道。
挑式脚手架一般横杆步距1.2米,并要加设斜撑,斜撑与垂直面夹角不大于30°。
为了防止架子管受压弯曲扣件从管头滑落,各杆件相交伸出端头均大于10厘米。
脚手架搭设地点如有电源线或电气设备时,必须符合安全距离规定,搭设与拆除时采取停送电措施。
脚手架验收时,应对所有部件进行外观检查,并实行验收及挂牌使用制度。
脚手架搭设前,必须对架子管、扣件、竹排、铁丝进行检查,架子管严重弯曲,扣件严重腐蚀、裂纹,竹排腐烂的必须报废,不得使用。
禁止将脚手架直接搭靠在楼板的木楞上及未经计算过补加荷重的结构部分上,或将脚手架和脚手板固定在建筑不十分牢固的结构上(如栏杆、管子等)。
脚手板和脚手架相互间应连接牢固。
这些规范要求旨在确保脚手架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在搭设脚手架时,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范,并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