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
标准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法定假日依国家规定,按公司具体办法执行。
考勤制度
公司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
员工在上午8:30之后到达公司为迟到,下午18:00之前擅自离开公司为早退。
因公外出时,应经部门主管批准并登记后方可离开。
打卡制度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
代打卡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代打卡者及委托代打卡者将被扣除当月奖金或工资200元,委托代打卡者计旷工一天,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及至解聘的处分。
迟到、早退处罚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
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旷工处罚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请假制度
员工申请事假,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请假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表》,如确有特殊情况,口头申请的事假限一天以内,经上级经理同意后方可请假。
病假所有病假均须及时向经理请假。如因疾病临时休假,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并及时补交《请假/休假申请单》。
加班管理
部门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或于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值班或加班的,经部门领导批准并上报综合办公室后,方可加班,并由部门考勤人员做好加班记录,事后由部门领导安排当月内补休,日工资人员发放加班费。
这些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建议员工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确保出勤率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