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是2014年发布并实施的 国家标准,用于评价绿色建筑的性能,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该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并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的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标准内容
绿色建筑等级划分
基本级:满足所有控制项要求,总得分达到400分(仅控制项基础分值)。
一星级:总得分达到60分(包括控制项基础分值、评分项得分及可能的加分项)。
二星级:总得分达到70分(包括控制项基础分值、评分项得分及可能的加分项)。
三星级:总得分达到85分(包括控制项基础分值、评分项得分及可能的加分项)。
评分项
标准中详细列出了各类评价指标的评分项及其权重,包括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保护、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等方面。
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其评分项满分值的30%。
控制项
所有等级的绿色建筑均需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所有控制项的要求。
控制项包括建筑选址、场地安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
加分项
标准中设有加分项,用于鼓励绿色建筑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加分项的附加得分根据标准第11章的有关规定确定。
实施与修订
实施时间:该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同时废止。
修订背景: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1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国家标准基础上进行修订完成的。
建议
遵循标准:在设计和评价绿色建筑时,应严格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的规定进行,确保建筑满足所有控制项和评分项的要求。
因地制宜:在评价过程中,应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具体情况,充分考虑气候、环境、资源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持续改进:绿色建筑的评价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建议在建筑运行阶段定期进行评价和检查,确保建筑性能的稳定和持续改进。
通过遵循和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可以有效推动绿色建筑的普及和发展,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