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检验规范是确保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以下是一些成品检验规范的关键要素:
目的
确保检验不合格的成品或未经检验的成品不会移转入仓库和交付客户。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最终成品检验作业。
职责
生产计划部负责成品装配作业,并悬挂标示卡,负责合格成品入库和不合格成品返工。
品管部负责装配后最终成品检验,检验状态标示和不合格成品返工重验。
内容
生产计划部根据生产计划安排,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成品装配作业。
各制造课包装员对装配完形成栈板的成品进行包装堆放,填写标示卡,并拉至待检区暂放。
FQC根据《成品检验规范》或客户检查规范及其他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并将数据记录于“成品检验记录表”中。
FQC检验完毕后,根据不良程度判定标示卡状态。
抽样原则
根据MIL-STD-105EII级单次抽样,致命缺陷(CR)AQL:0,重缺陷(MA)AQL:0,轻缺陷(MI)AQL:0。
检验项目
外观检验:检查产品的颜色、形状、表面光洁度等。
包装检验:检查产品型号、数量、订单号、外箱破损、脏污、唛头印刷错误等。
功能性检验:检查产品是否存在功能性缺陷,如漏兀件、配件及主要标识等。
检验标准
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
行业标准
公司内部质量控制标准
检验流程
生产计划部负责成品装配作业,并悬挂标示卡。
品管部负责最终成品检验,并记录检验状态。
FQC根据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检验结果处理
未发现不良:在标示卡上盖合格章。
发现不可接受的不良(CRI):在标示卡上作不合格标示并追溯至该时间段的产品批量返工。
发现严重(MAJ)或轻微(MIN)的不良:再抽取样本进行检验。
检验记录
记录检验数据于“成品检验记录表”中。
检验报告或证书
根据检验规程及检验结果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或证书。
注意事项
检验项目不应全部委托给第三方进行检验。
需要常规控制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项目原则上不得进行委托检验。
如果委托第三方进行检验,需要签订《委托检验协议》,并确保第三方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
以上是成品检验规范的一些关键要素,具体实施时还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产品的特性进行细化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