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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卫生标准

时间:2026-03-19 23:41:54

新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于2022年3月15日正式发布,并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在2006年版的基础上,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以及适当增减,内容更具科学性、实用性,更契合新形势下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要求。

新标准的主要变化包括:

水质指标数量

新的水质指标由2006年版的106项修订为97项,包括常规指标43项和扩展指标54项。

新增了4项指标:高氯酸盐、乙草胺、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

删除了13项指标:包括耐热大肠菌群、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以CN-计)、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1,1,1-三氯乙烷、1,2-二氯苯、乙苯。

水质指标分类

新标准将原标准中的“非常规指标”调整为“扩展指标”,以反映地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特征及在一定时间内或特殊情况的水质特征。

将2006版标准附录A中的参考指标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两项作为感官指标纳入扩展指标。

五项基本要求

生活饮用水中不应含有病原微生物。

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部分指标限值调整

调整了包括硝酸盐(以N计)、浑浊度、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游离氯、硼、氯乙烯、三氯乙烯和乐果等8项指标的限值。

删除了针对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限值放宽的暂时规定。

其他调整

将耗氧量(COD法,以O2计)名称修改为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

将氨氮(以N计)名称修改为氨(以N计)。

将1,2-二氯乙烯名称修改为1,2-二氯乙烯(总量)。

新标准以保护人群身体健康和保证人类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对饮用水中与人群健康相关的各种因素做出量值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发布的法定卫生标准。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于2006年12月由原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委员会联合发布,自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已有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