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规定“十不准”包括以下内容:
不该说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说;
不该问的国家秘密,绝对不问;
不该看的国家秘密,绝对不看;
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录;
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国家秘密;
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和处理国家秘密事项;
不在没有保障的地方存放国家秘密;
不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政传递国家秘密;
不准擅自复制国家秘密;
不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物品参观、游览和探亲访友。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防止因疏忽或不当行为导致泄露。建议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增强保密意识,确保国家和个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