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如下:
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办公桌:司局级每人1套,处级及以下每人1套,最低使用年限15年,价格上限根据规格不同在3000至5000元之间。
办公椅:司局级每人1把,处级及以下每人1把,最低使用年限15年,价格上限1500元。
沙发:司局级可配置1个三人沙发和2个单人沙发,处级及以下可配置1个三人沙发或2个单人沙发,最低使用年限15年,价格上限3000元。
茶几:大茶几每个办公室可配置1个,小茶几每个办公室可配置1个,最低使用年限15年,价格上限1000元。
桌前椅:每个办公室1个,最低使用年限15年,价格上限800元。
书柜:司局级每人2组,处级及以下每人1组,最低使用年限15年,价格上限2000元。
文件柜:司局级每人2组,处级及以下每人1组,最低使用年限20年,价格上限2000元。
更衣柜:每个办公室1组,最低使用年限15年,价格上限3000元。
保密柜:根据保密规定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最低使用年限20年,价格上限3000元。
茶水柜:每个办公室1组,最低使用年限20年,价格上限1500元。
会议桌:根据会议室使用面积配置,价格上限1600至1000元/平方米。
会议椅:根据会议室使用面积配置,最低使用年限15年,价格上限800元。
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台式计算机:司局级每人1台,处级及以下每人1台,最低使用年限6年,价格上限5000元,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0%。
便携式计算机:司局级可配置2台,处级及以下可配置1台,最低使用年限6年,价格上限7000元,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
打印机:A4黑白打印机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80%计算,价格上限1200元,配置数量上限为15%的编制内实有人数;A3黑白打印机配置数量上限为15%的编制内实有人数,价格上限7600元;彩色打印机配置数量上限为3%的编制内实有人数,价格上限2000元。
复印机: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内的单位,每20人可以配置1台复印机,不足20人的按20人计算,价格上限根据具体型号和功能在15000至30000元之间。
碎纸机:司局级和处级机构可配置1台,最低使用年限6年,价格上限根据具体型号和功能在1000至3000元之间。
扫描仪:司局级和处级机构可配置1台,最低使用年限6年,价格上限根据具体型号和功能在1000至3000元之间。
投影仪:司局级机构可配置1台,最低使用年限6年,价格上限根据具体型号和功能在2000至5000元之间。
传真机:处级机构可配置1部,最低使用年限6年,价格上限根据具体型号和功能在1000至3000元之间。
这些配置标准旨在规范中央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配置,保障公务运转,降低行政成本,并建设节约型机关。各部门和机构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配置标准,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