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
| 级数 | 月度应纳税所得额(元)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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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超过3000元的 | 3| 0 |
|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 10 | 210|
|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 20 | 1410 |
|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2660 |
|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4410 |
|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7160 |
|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45 | 15160 |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计算纳税:
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税款后,按照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规定,进行年度汇算。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 当月工资收入 - 当月准予扣除额)×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居民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