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房产税
从价计征
计税依据:按房产的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应税房产原值 × (1 - 扣除比例) × 1.2%。
说明:若购买的二手房,房产原值应是原房主交易时的营业税、个税、契税以及装饰费用等的累计总和。地价应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当宗地容积率低于0.5时,应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
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按房产的租金收入。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 × 12%。
说明:对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和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房产租金收入 × 4%。
城镇土地使用税
计税依据
按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
计算公式: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 = 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 × 适用单位税额。
单位税额标准
大城市:1.5元至30元/平方米。
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平方米。
小城市:0.9元至18元/平方米。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平方米。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其余情况均从次月起缴纳。
建议
房产税:企业应在应交税金账户下设立交房产税明细账,反映房产税的计算和缴纳情况。企业缴纳的房产税应计入管理费用。
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应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为反映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及缴纳,企业可在应交税金账户下设应交土地使用税明细账。
这些计算方法适用于各类房产和土地的使用情况,企业和个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并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