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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积分落户政策

时间:2026-03-19 11:13:47

2020年积分落户政策的主要变化如下:

降低门槛

将积分申报指导分值由140分降为110分,降幅率达21.4%。

积分指标由原来15项减为11项,取消了“纳税”和“知识产权”2项指标,合并了“住房”“落户区域”“居住签注”3项指标内容。

申请人不再提交个人信用报告,取消了因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产生的负积分。

增加分值

将“社会保险”指标分值由原来每年最高积12分增加到22分,缴费满36个月的,由原来每年最高积18分增加到28分,增幅率达133%。

夫妻双方均在我市就业,符合“婚姻情况”的指标分值由原来积10分增加到20分,增幅率达100%。

“住房公积金”指标分值由原来每年积2分增加到3分,缴存满60个月的,每年积4分,增幅达100%。

调整“积分计算”

新设立了“居住”指标,增加了“租房居住”指标内容,在本市租房居住每年可积6分。

将“购房居住”指标内容一次性积分调整为按购房年限和区域积分。住房在市内六区的,每年积10分;住房在环城四区的,每年积11分;住房在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的,每年积12分;住房在滨海新区的,每年积15分。

这些变化旨在让更多长期在津工作的外地人尽快落户津门,同时更有利于解决在津5年以上举家迁徙的“追梦人”的落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