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已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公安部第139号令的主要内容: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使用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按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交申请,经过身份验证后完成申请流程。
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学生申请驾驶证的条件
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可以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
身体条件要求
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
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
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异地申领驾驶证
取消暂住地规定,申请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全部车型,也可以进行异地换证。
自学直考
规定涉及机动车自学直考的相关内容,具体操作细节需参照后续的具体规定和实施指南。
残疾人申领驾驶证
规定涉及残疾人申领驾驶证的相关内容,具体操作细节需参照后续的具体规定和实施指南。
考试预约
规定涉及考试预约的相关内容,具体操作细节需参照后续的具体规定和实施指南。
这些修改旨在进一步完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管理制度,优化机动车驾驶证考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建议申请人通过官方渠道或相关平台,详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顺利申请和取得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