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评级是指 民政部门对经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
评估内容通常包括法人治理、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发挥作用、党建工作和加分项等6个方面。评估方法可能包括资料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单位自评、第三方评估机构初评与评估委员会终评的方式确定评估等级。
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会由市民政局颁发证书和授予牌匾,并向社会公布。这些评估等级不仅是对社会组织综合能力的认可,也是促进组织规范运作和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关键。同时,获得较高等级的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政府购买服务、获得政府奖励等方面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