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分为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双方自愿:
夫妻双方必须自愿离婚,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
离婚协议中应载明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
提起离婚请求:
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另一方坚决反对或者出现特定法定情况下,由该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调解: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准予离婚的情形:
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财产分割
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归一方所有。
分割原则:
分割财产应当依法进行,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考虑财产的性质、价值、用途、来源等因素,以及夫妻双方的贡献和过错等因素。
子女抚养权
不满两周岁:
一般归母亲抚养,以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
两岁以上:
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八岁以上:
考虑子女的意愿,尊重孩子的选择。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些规定为离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确保离婚过程合法、公正,并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