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最新规定,存在以下信息:
一般规定
固定资产的残值率应根据其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没有强制性的统一标准。
具体规定
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房屋、建筑物为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电子设备为3年。
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税法规定
内资企业的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不得超过原值的5%,外资企业不得低于原值的10%。
如果企业认为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不存在剩余金额,可以预计净残值为零,但需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
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且一经确定,通常不得随意变更。
综上所述,2019年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的规定主要强调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其预计净残值,并且该残值率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具体到残值率的具体数值,内资企业一般不得超过5%,外资企业不得低于10%,但具体情况需结合企业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当地税务机关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