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及办理步骤如下:
申请条件
收入准入条件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80%及100%。
房产准入条件
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标准按照本市上年度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确定,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7平米。
资产准入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有车辆的,车辆不含税的购买价格不超过15万。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有工商注册的,工商注册资本金或股东出资额不超过15万。
其他条件
非西安市户籍的人员需办理本市城六区居住证。
五区二县的群众,须在本市城六区工作,且符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1年以上的完税证明、连续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等条件之一。
办理步骤
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提出申请。
受理
社区居民委员会或人才中心受理后4个工作日完成调查、公示、移交,公示3天。
初审
街道办事处或人才中心初审,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移交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
终审
区住房保障部门公示3天,上报联审信息,将审核资料上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联审,并将终审信息上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联审、备案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审并将联审结果返回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最后还需要备案。
申请材料
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
婚姻证明。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地址
西安市城六区户籍的人员:
在其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人才交流中心申请。
西安市五区二县户籍的人员:
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申请。
非西安市户籍的人员:
在其居住证所在地社区申请。
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且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准入条件。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或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3. 非西安市户籍的人员须办理本市城六区的居住证。
请确保按照上述条件和流程进行申请,以确保顺利获得公租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