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用来确定案件性质和分类的重要依据。以下是2021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一些要点:
人格权纠纷:
涉及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声音保护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权等。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包括婚约财产纠纷、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婚姻无效纠纷、撤销婚姻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同居关系纠纷等。
合同纠纷:
涉及合同、准合同、独立保函、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等。
侵权责任纠纷:
包括海上、通海水域财产损害责任纠纷、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非法留置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船用物料损害责任纠纷等。
非讼程序案件案由:
涉及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撤销宣告失踪判决、为失踪人财产指定、变更代管人等。
特殊诉讼程序案件案由:
包括公司清算、破产程序、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格权侵害禁令、与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有关的纠纷、公益诉讼等。
民事案件案由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实用性原则:案由应简洁明了,反映案件性质。
法律关系性质:案由通常根据当事人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原始性质确定。
变更原则:如果当事人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导致诉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案由也应相应变更。
主从法律关系:涉及两个以上法律关系时,以主法律关系确定案由。
案由编排体系:案由编排体系保持稳定,对必须增加或调整的案由作相应修改。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2021年的规定,具体案由可能随着法律的修订和司法实践的发展而有所变化。如需最新的案由规定,请参考最新的司法解释或官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