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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时间:2026-03-25 13:59:57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旨在减轻纳税人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方面的经济负担。以下是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详细内容:

子女教育

扣除范围:包括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

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或每年12000元。

扣除方式:父母可以选择由一方全额扣除,或双方各扣一半,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继续教育

扣除范围:包括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扣除标准: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最长扣除期限为48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证书的当年一次性扣除3600元。

扣除方式: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大病医疗

扣除范围:纳税人及其未成年子女的大病医疗费用支出。

扣除标准:在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每年8万元的限额内据实扣除。

扣除方式: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

扣除范围:纳税人购买中国境内首套住房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

扣除标准: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

扣除方式: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由一方按每月1000元扣除。

住房租金

扣除范围: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扣除方式: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

赡养老人

扣除范围: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的支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支出。

扣除标准: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每人分摊的扣除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

这些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旨在通过减轻家庭在上述方面的经济负担,提高纳税人的可支配收入,从而提升民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