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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收新政策

时间:2026-03-25 11:54:06

2020年税收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免征政策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完成预缴申报后,可暂不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款,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电影行业的税收支持政策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也同样免征增值税。

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疫情防控相关税收优惠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及附加。

其他税种和优惠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无偿捐赠疫情防控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及附加等。

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总部经济招商、延缓纳税款缴纳期限、免除某些特殊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对某些特殊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减免部分税款、优惠企业某些特殊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将以征税款部分或者全额退还纳税人、设置起征点、免征数额等。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发展,特别是针对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提供了有针对性的税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