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治理体系治理能力上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干部履职能力不强
优秀人才不愿意回到乡村,导致村干部老龄化现象突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学习意识不强。
村干部的文化素质、履职能力、管理水平得不到提高,影响乡村治理效能。
群众参与程度不高
大多数群众对村级事务的好坏“漠不关心”,缺乏主人翁意识,未能有效发挥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法治意识不强
大部分居民法治思维欠缺,法治观念淡薄,依法维权意识弱化。
遇到矛盾纠纷时,多数情况不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而是通过上访或采取过激行为激化矛盾。
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还需加强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增多,社区党组织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及“两新”组织的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对新动向、新问题的应对方法不够有效,影响基层治理的效率和效果。
村党组织书记能力短板
创新意识不强,缺乏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导致集体经济薄弱,影响村党组织的战斗力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工作方式老旧,违纪违法现象日益增多,处理新问题和基层矛盾的方法简单粗暴。
城乡二元结构影响
城乡发展不均衡,地方文化差异导致乡村治理难以找到普遍适宜的模式。
治理体制的责权配置有待优化,部门间统筹协调机制不完善,治理呈现碎片化局面。
服务制度不完善
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不强,治理能力不够,缺乏有效的制度倒逼和推动。
服务内容与服务需求间未能实现精准匹配,服务停留在“游击”层面,未能做到入心入里、常态长效。
信息化建设滞后
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未能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治理的效率和质量。
综上所述,当前治理体系治理能力上存在的问题涉及干部、群众、基层党组织等多个层面,需要从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增强群众参与意识、强化法治教育、优化基层党组织作用、创新村党组织书记工作方式、完善城乡治理体制、健全服务制度以及加强信息化建设等多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