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订金在法律上有着本质的区别:
法律定义
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订立、生效或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目的在于促使支付定金的一方履行义务,保障另一方的权利得以实现。
订金:通常指合同一方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交纳的金钱,一般仅作为预付款使用,不具有与定金相同的担保性质。
性质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是合同履行的担保方式之一。
订金:不具有担保性质,仅作为预付款的形式。
数额限制
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订金: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支付与退还
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性交付的,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则需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如果合同未能履行,订金通常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退还,或者将其用以抵扣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法律后果
定金:具有惩罚性,适用定金罚则。
订金:没有法律上的直接规定,其处理方式更多依赖于双方的协商和约定。
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支付的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并约定好相应的法律后果,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