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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降费率的最新政策

时间:2026-03-25 05:19:09

当前关于社保降费率的最新政策如下:

降低社保费率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省份可降至16%。

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继续阶段性降低,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份,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4年4月30日。

工伤保险费率在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

各省应以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以上政策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并根据后续国务院的部署进行适时调整。需要注意的是,政策的具体实施细节可能会根据各省的实际情况有所变化,建议关注当地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发布的最新通知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