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与马蓉的离婚案经过一审和二审,最终判决结果如下:
解除婚姻关系:
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子女抚养权:
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
财产分割:
因双方争议较大,财产分割问题尚待进一步查明,将另行处理。
精神损害赔偿:
王宝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因证据不足,法院未予支持。
名誉权案:
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以上判决结果是根据法院的最终宣判确定的。
王宝强与马蓉的离婚案经过一审和二审,最终判决结果如下:
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
因双方争议较大,财产分割问题尚待进一步查明,将另行处理。
王宝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因证据不足,法院未予支持。
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以上判决结果是根据法院的最终宣判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