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者或销售者生产或销售假药,且这些药品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该罪行的处罚如下:
基本情形: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严重危害情形: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特别严重情形: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违法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以罚款等。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本罪的法定刑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