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共有产权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
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建议:
申请共有产权房前,请确保家庭成员的户口和居住时间符合要求。
仔细了解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确保符合年收入和财产的限额标准。
确认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没有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
单身人士需达到规定的年龄要求才能单独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