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计算工时制下的加班费计算方式如下:
工作日加班
加班费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
休息日加班
应当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
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示例计算
假设某劳动者的月工资为3000元,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为2400小时,其中法定节假日工作了10小时,休息日工作了20小时,工作日工作了2180小时。
工作日加班工资
2180小时 × 150% × 1.5 = 4815元
休息日加班工资
20小时 × 200% × 1.5 = 600元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10小时 × 300% × 3 = 900元
总加班工资:
4815元 + 600元 + 900元 = 6315元
注意事项
综合计算工时制下,加班时间不受每日最多3小时、每月最多36小时的限制,但每月平均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用人单位在计算加班费时,应先将加班时间按周期内的工作天数进行折算,再按照上述标准计算加班工资。
若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未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则无需支付加班费。
以上信息综合自相关法律法规和权威资料,具体计算时请参照当地劳动法规和劳动合同中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