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网站首页 > 创业资讯 >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时间:2026-03-24 21:19:57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 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和依法支配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等国有资产。它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

截至2023年末,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达到 64.2万亿元,同比增长约7%。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行 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直接支配的管理体制。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务院制定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财政部也发布了相关通知,明确全面强化制度执行,提出了落实资产管理职责、夯实基础管理工作、规范资产管理行为、推动资产盘活利用、用好一体化系统等举措。

建议各级财政部门、各主管部门和各单位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规定,落实资产管理职责,强化管理制度执行,确保家底清晰准确,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