瞪羚企业认定条件如下:
定量指标
近一年R&D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2.5%。
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四年前企业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近四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且最近一年正增长。
四年前企业从业人员数不少于100人,近四年从业人数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且最近一年正增长。
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且最近一年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且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
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
定性指标
在常州市内注册。
行业性质:非烟草、铁路、汽车、矿产资源、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企业以及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等行业。
企业性质:非大型央企、外企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
其他条件
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净利率不低于10%或毛利率不低于20%,近两年净利润或复合增长率不低于上年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的3倍。
近两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平均比例不低于5%,拥有与核心产品相关知识产权累计不少于1件。
符合光电子信息、生物、环保节能、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五大产业发展方向。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当地,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企业无违法记录,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这些条件旨在筛选出具有高成长性、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以支持其快速发展和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