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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药品管理法有哪些变化

时间:2026-03-24 16:24:43

新的药品管理法相较于旧版,主要变化如下:

药品定义

旧版: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新版: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国家保护对象

旧版:保护野生药材资源,鼓励培育中药材。

新版:保护野生药材资源和中药品种,鼓励培育道地中药材。

科学技术研究

新增: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药研究方法开展中药科学技术研究和药物开发,建立和完善符合中药特点的技术评价体系。

药品审批

旧版:生产新药或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

新版:在中国境内上市的药品,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

监管责任与处罚

新版:优化审评审批制度,激发创新积极性,保护创新成果,推动药品行业发展;重新定义假劣药,完善追溯体系,明确监管责任,严格处罚措施,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旧版:无明确制度。

新版:确立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保证药品安全、有效,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依法承担责任。

药品追溯制度

旧版:无明确要求。

新版:要求建立健全的药品追溯制度。

药物警戒制度

旧版:无明确要求。

新版:要求建立药物警戒制度。

数据完整性与质量保证

要求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应当遵循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保证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上市后变更控制

持有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评估、验证变更事项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

信用管理

强调信用管理,加大对药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网络销售药品

药品销售网络必须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确保处方来源真实,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短缺药品管理

实行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鼓励儿童用药研制。

这些变化旨在提高药品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保障公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