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遵循以下标准:
计算基础 :经济补偿金通常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不满一年:
如果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
如果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标准: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不满12个月,则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三倍工资上限: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但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特殊情况
协商解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病假或非因工负伤解除:需发放不低于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重病增加50%,绝症增加100%。
不能胜任工作解除: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需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以上信息综合了相关法规,具体计算时还需结合实际情形和当地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