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在2020年通过并实施的《民法典》中有所更新和调整,主要变化包括:
继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类型:
遗产包括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代位继承
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遗嘱形式
新增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作为法定遗嘱形式。
遗嘱需要有两个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产管理人制度:
增加了遗产管理人制度。
遗赠扶养协议:
完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
继承权丧失和宽恕制度:
明确了继承权丧失的情形,并完善了宽恕制度。
诉讼时效:
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其他:
包括对无行为能力人继承权的特别规定,以及遗产分割应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等。
以上是《民法典》继承编的一些主要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