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临床鉴定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评估由各类致伤因素造成的伤害等级。
分为重伤、轻伤、轻微伤。
人体残疾等级鉴定
评定因损伤或疾病导致的后遗症严重程度及劳动能力。
赔偿相关鉴定
鉴定医疗终结时间、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等。
评估定残后的护理依赖、医疗依赖、营养依赖。
人体功能评定
评估视觉、听觉、性功能、嗅觉及前庭平衡功能。
性侵犯与性别鉴定
鉴定非法性侵犯行为及性别特征。
诈伤、诈病、造作伤鉴定
鉴定夸大或人为造成的损伤或疾病。
医疗损害鉴定
评估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其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
其他法医临床鉴定
包括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
法医临床鉴定在刑事、民事和行政领域均有广泛应用,对于案件的定性、定罪量刑、民事赔偿以及治安行政处罚等具有决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