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9月20日,火车票退改政策新规定如下:
退票费用
开车前15天(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
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票价5%计。
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计。
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
开车前48小时至8天期间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8天以上的其他列车,又在距开车8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费。
退票时间
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经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站长同意的,也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退票。
退票地点
旅客要求退票时,在票面指定的开车时间前,可到任意一个车站办理退票。
改签规定
一张车票只能办理一次改签。
车票改签后,旅客取消旅行的,可以按规定退票,但因特殊情况在开车后改签的车票不予退票。
办理车票改签或“变更到站”时,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
其他注意事项
旅客开始旅行后不能退票,但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凭列车开具的客运记录,可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核收退票费;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如果办理行李托运时办理退票,退还带有“行”字戳迹的车票时,应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
站台票售出不退。
建议:
旅客在购票后应尽早安排行程,避免因临近开车时间而需要支付较高的退票费用。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退票或改签,应提前了解相关规定,以确保顺利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