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支委的职责如下:
党支部书记
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结合学校实际,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做出决定。
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经常同支部委员、行政负责人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组织委员
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
组织制定和落实支部工作计划。
协助党支部书记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支部换届选举和委员出缺增补的具体工作。
宣传委员兼党务专干
负责宣传工作,结合学校实际,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
负责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协助宣传委员做好宣传工作。
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
纪检委员
负责纪律检查工作,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确保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对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进行监督。
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副书记(可根据需要设立):
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
在党支部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以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支部委员会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
这些职责确保了党支部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任务的完成,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