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许可管理办法包括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两部分,具体规定如下: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总则:
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活动,保障食品安全。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食品生产活动。
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原则。
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的风险程度,结合食品原料、生产工艺等因素,对食品生产实施分类许可。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总则:
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活动,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
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原则。
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建议
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确保生产过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食品经营者:应根据经营项目风险程度,按照《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并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进行备案,保障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这些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助于加强食品生产和经营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