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与不能清偿并不相同。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总额超过其资产总额,而缺乏清偿能力则是指债务人因各种原因无法满足其债务。
持续性不能履行
债务人对于大部分或者主要的债务有持续性的不能履行的情况。
清偿能力不足不仅限于货币债务
清偿能力不足并不仅限于货币债务范畴内,还包括其他形式的债务,如劳务、技能服务等。
其他特定条件
例如,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申请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
综上所述,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主要包括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持续性不能履行以及清偿能力不足不仅限于货币债务。此外,根据特定地区(如深圳经济特区)的法律规定,还可能存在其他附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