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有两种方式:
从价计征
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具体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配套设施。
税率为1.2%。
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为房产租金收入。
税率为12%。
租金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对于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限于城镇经营性房屋。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有两种方式:
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具体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配套设施。
税率为1.2%。
计税依据为房产租金收入。
税率为12%。
租金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对于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限于城镇经营性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