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
人人平等原则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人民检察院的任务
立案侦查直接受理的案件
审查逮捕
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
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内部机构设置
案件受理
立案侦查
侦查监督
公诉
控告
申诉
监所检察等业务分工
办案程序
管辖
回避
辩护与代理
证据
强制措施
立案
侦查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出席法庭
特别程序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相关法律规定
修订历程
1997年1月15日首次通过试行版
多次修订,最近一次修订于2019年12月2日通过,自2019年12月30日起施行
法律文书签发
由检察长签发
属于检察官职权范围内决定事项的,检察长可以授权检察官签发
上诉程序
被告人、自诉人和法定代理人可直接上诉
上诉期限:判决10日,裁定5日
其他注意事项
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
正确履行职权
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
以上概述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主要内容。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告诉我,我会尽力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