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标准如下:
会费缴纳基数 :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适用范围
机关工会会员:
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
事业单位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
企业工会会员:可按各企业的支付办法掌握,凡是企业作为工资发给的,应计算交纳会费,凡是作为津贴奖金发给的,不计算交纳会费。
无固定收入的会员:可按本人上月所得工资额计算缴纳会费。
不缴纳会费的收入
会员所得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
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
会费使用:
收缴的会费全部留在基层工会掌握使用,用于工会开展活动,无须上交。
建议:
工会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以维护自身在工会组织中的权利和享受相应的服务。
对于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情况,根据规定不计入缴费金额,确保会员权益不受影响。
工会会员应了解并遵守会费缴纳的相关规定,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