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警衔等级及职务级别如下:
总警监 和 副总警监
总警监:授予正部级警官,如公安部部长、国家安全部部长等。标志为缀钉一枚银色橄榄枝环绕一周的国徽。
副总警监:授予副部级警官,如公安部及国家安全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纪检书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部级的厅局长等。标志为缀钉一枚银色橄榄枝环绕半周的国徽。
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警监:正厅级,如公安部部长助理、厅长而无兼任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共党委常委或副职行政首长,以及专业技术高级等。标志为缀钉三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监:正厅级、副厅级、专业技术高级等。标志为缀钉二枚四角星花。
三级警监:副厅级、正处级、专业技术高级等。标志为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警督: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专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中级等。标志为缀钉二道横杠和三星。
二级警督: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专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中级等。标志为缀钉二道横杠和两星。
三级警督: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专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初级等。标志为缀钉一道横杠和一星。
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警司: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初级等。标志为缀钉一道横杠和三星。
二级警司:副科级、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初级等。标志为缀钉一道横杠和两星。
三级警司: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初级等。标志为缀钉一道横杠和一星。
警员(一级、二级):
一级警员:办事员、专业技术初级。标志为缀钉两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员:办事员。标志为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具体等级如下: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这些警衔等级及职务级别的设置,旨在区分人民警察的不同等级,明确其身份和职责,并体现国家对其工作的认可和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