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公示的时间节点通常是在上级党委预审合格后,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进行。公示的期限一般为 5个工作日或7天,以确保广大党员和群众有足够的时间了解预备党员人选的基本情况,并能就此发表意见或建议。
具体操作上,公示应在支部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之前进行,起始时间通常是在预备党员预备期将满时,但结束时间不得早于预备期的结束时间。公示期间,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党支部或党委如实反映公示对象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问题。
建议在确定成为中共预备党员会议的前5~7天为公示时间,公示完成后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