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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规定

时间:2026-03-23 19:56:3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定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管理机构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前期保障

建设单位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勘察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专项施工方案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提交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部门备案。

各单位应成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审查小组,小组成员至少5人,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施工技术、安全、质量部门的技术人员组成。

专项方案编制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等。

监督管理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这些规定旨在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