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定额的编制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社会平均水平原则:
预算定额应反映生产该产品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即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以平均的劳动强度、技术熟练程度和技术装备条件,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劳动消耗量。
简明适用原则:
定额内容应简明扼要,易于理解和应用,同时满足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投标报价、成本核算等需求。
统一性和差别性相结合原则:
统一性体现在由国家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国家统一定额的制定或修订,以利于宏观调控;差别性则允许各地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补充性制度和管理办法。
专家编审责任制原则:
编制定额应以专家为主,同时注重走群众路线,以积累经验并保证定额的准确性。
与公路建设相适应原则:
预算定额应适应公路建设的特殊需求。
贯彻国家政策、法规原则:
编制定额时需遵循相关的国家政策与法规。
这些原则共同确保预算定额的科学性、合理性,并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