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退票的规定如下:
退票时间
通常在发站开车前可以办理退票。
特殊情况下,可以在开车后2小时内退票。
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
退票手续费
开车前15天(含)以上退票,不收取退票费。
开车前48小时以上至15天以内,按票价5%计收退票费。
开车前24小时以上至48小时以内,按票价10%计收退票费。
开车前不足24小时,按票价20%计收退票费。
退票地点
可以在票面指定的开车时间前,到任意一个车站办理退票。
退票条件
车票未过退票期限,票面完好无损,无涂改或损坏。
退款方式
原票使用现金购票的,应退票款退还现金。
原票使用银行卡购票的,应退票款按发卡银行规定退回原购票时所使用的银行卡。
特殊退票情况
旅客开始旅行后一般不能退票,但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可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
退还带有“行”字戳迹的车票时,应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
改签过的票、印有“团”字字样和印有“返”字字样的车票,均不办理退票。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退票方式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