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如下:
召开支委会
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
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及委员职数。
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
召开党员大会
对党员进行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及义务的宣传教育。
对本届支部工作进行总结,向全体党员报告。
做好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工作。
讨论和推荐候选人
召开支委会,讨论本届支部的工作报告。
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确定正式候选人
在党员大会上,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并组织讨论。
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的支委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
进行选举
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名单。
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投票选举出支部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宣布当选人名单。
召开第一次支委会
选举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支委分工
进行支委分工,讨论制订新一届任期目标责任制,提出配套组织建设意见。
报送选举结果
支部委员会向上级党组织报送选举结果。
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
做好换届选举的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
这些程序确保了换届选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障了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