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1606年9月22日—1645年5月17日),原名鸿基,小字硙生、黄来儿、枣儿,党项族,陕西米脂(今陕西省米脂县)人,明末农民起义领袖之一,大顺政权建立者。他出生于一个贫困农家,早年曾被送入寺庙,后来给本乡富户牧羊,二十一岁成为银川驿站驿卒。
崇祯二年(1629年),李自成因朝廷裁减驿站经费被迫离开驿站,次年参加了张存孟领导的起义队伍。崇祯五年(1632年),他成为山西境内各支起义军中的重要首领之一,随后攻克修武和辽州,渡过黄河到达河南渑池县境内。崇祯九年(1636年),李自成被推举为“闯王”。此后四年间,他率部众活动于湖广、四川、陕西三省交界地区,期间进行了一些小规模的战斗。
崇祯十五年(1642年),李自成占领襄阳、荆州,次年正月攻克承天,并于同年改襄阳为襄京,建立了中央机构,随后占领西安。明崇祯十七年、清顺治元年(1644年)正月初一,李自成在西安建国,国号大顺,改元永昌。不久攻克北京,推翻明王朝。四月,清朝多尔衮率八旗军与明朝总兵吴三桂合兵,在山海关内外会战李自成。李自成战败,退出北京,率军在河南、陕西抗击。1645年5月17日,李自成在湖北通城九宫山元帝庙遭村民误杀。
李自成的起义军一度攻占了北京,推翻了明朝政权,建立了大顺政权,但由于内部矛盾和外部压力,最终未能巩固政权,李自成在战败后撤退至湖北通城,最终被杀。他的生平经历和历史贡献,不仅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记,也为后人提供了丰富的研究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