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的行政级别是 正省部级领导干部。如果省委书记兼任政治局委员,那么他的级别就是副国家级领导干部。省委书记是中国共产党省级行政区委员会的一号人物,是省级行政区的第一领导人,负责主持省委的全面工作。
具体来说,省委书记和省长都属于正部级高干,但在党内地位上,省委书记通常高于省长。省长主要负责主持省人民政府的工作。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新疆6个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一般兼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因此这些地区的省委书记为副国家级领导干部,其他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则为正省部级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