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5%,该政策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具体条件包括:
1.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3.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4.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此外,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建议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充分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