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贷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的规定,具体标准如下:
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
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
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总结来说,骗贷罪的立案标准主要看的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并且造成的损失或情节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
建议在实际案件中,结合具体案情和证据,综合考虑上述标准,以确定是否构成骗取贷款罪,并进行相应的立案追诉。